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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一场针对《产品质量法》的修订建议及质量监督执法中面临问题的专题调研会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宋慰祖带领专家团队听取关于《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汇报。民盟北京市委参政议政部部长徐荧、副部长刘建,民盟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安林,以及民盟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王铁铮等人陪同调研。

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韩洪亮阐释了《产品质量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功能,并指出在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产品质量法》需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他说,目前产品质量法的标准水平低、标准滞后制约了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监督与法律制度有不相适应的方面,需增强法律的刚性和力度,增强法律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建议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质量总体水平的提升,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政策的工作职责。

宋慰祖指出,质量监督在法律中主要约束企业要求企业。但谁监督,监管的责任谁承担是法律的缺失。因此。政府可追责企业,但无人追责政府。发生问题有人抓,预防问题无人管,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如三鹿奶粉、假烟假酒泛滥,先造成危害才追究责任,还是追企业责任,法制监管方面的政府作为,这些都值得商榷。例如,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缺陷的定义,但是没有明确规定缺陷召回的管理措施。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管理,是加强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障制度的需要。

围绕产品质量抽查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等方面政府承担的责任,民盟北京市委《产品质量法》修订调研组成员与产品质量科、法制科、网监科、质监稽查大队的负责人进行深入探讨。

求是咨询董事长、民盟北京市委委员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安林博士(上图左三)就《产品质量法》问题及修订方向发表”概念与范畴、立法与定位“的建言。指出,一、”产品“有有形、无形之分,产品的”销售“有线上、线下之别,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又有可分离、不可分离之异;加之“质量”也存在“本质上”没问题(货真价实),但“来路上”有问题(如冒牌、伪造、“三无”),所以建议修订时应给予充分考虑。二、与《企业国有资产法》相较,《产品质量法》立”法“不够严谨,更像“条例”,且偏于"立责”,故建议修订时应在立法上参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之注重”保值增值“的定位,使新法更多关注于”保质增质“。